平台管制员拉新促活规定办法

一.责任部门:空管局办公厅,空管局管制员监管组,技术组
1.1 联合技术组加强管制员在岗期间巡查办法,在飞控中增加计时,管制范围内无航空器的,每5-10分钟通过ES向该管制员信息并要求7秒内回复(未回复的强制下线并报告监管组),连续30分钟区域内无航空器的强制自动下线。
1.2 服务器中增加管制机组计数器,即自管制员点击“assume”接手至给出标牌权限止,记录接手区间时间和数量,对于恶意多次接放标牌的,由监管组给予相关处分。

二.责任单位:空管局管制员训练部
2.1 将管制员学员有关考核记录(录音,实习ES录屏文件等)同时计入责任教员档案
2.2 对于不符合管制员条件的教员,学员,视情况依规给予其降级,劝退处理。

三.责任单位:空管局办公厅,人事组
3.1.1 根据管制员活跃情况,按月分段给予其工作奖励,十分活跃的报人事组给予其相关荣誉
3.1.2 奖励办法
非活动期间
管制区内机组3-7架次/小时的 2.5元/小时
管制区内机组8-15架次/小时的 3.5元/小时
管制区内机组15架次/小时以上的 4-5.5元/小时

活动期间
管制区内机组2-5架次 2.5元
管制区内机组5-10架次 3.5元
管制区内机组10架次及以上 4-5.5元

管制员教员(发放至责任教员,代考核的自行协商)

管制员学员放单且完整的以最高权限独自进行两次活动无重大问题的 6元/人次

四.责任单位:空管局管制员训练部
4.1.新管制员 5元/人次
4.2.新管制员(人才引进) 6元/人次
4.3.新管制员教员 10元/人次
4.4.新管制员教员(人才引进)13元/人次

第四大项均为一次性发给

五.责任单位:空管局办公厅,管制员监管组

4.1 对于利用本规定“钻空子”,“拉关系”等违规骗取奖励的,经核实将撤销其管制员资格并报请平台管委给予其封号、封IP处分

五.附则

5.1 本规定由空管局办公厅负责解释